[已注销]
电脑文件的管理
公司应指定人员负责电脑程序设定及管理。
6.
9.1 储存于电脑中的文件和资料都应编制主目录。
6.
9.2 电脑中的文件和资料应备份保存。
6.
9.3 磁盘的保存应能防止损坏或变质。
6.
9.4 磁盘必须严格控制,防止病毒侵入。
6.
9.5 输入人员应经授权,应规定输入人员的专用密码,确保文件、输入、更改处于受控状态。
6.10 对于体系生效前制定的文件仍在使用的,可保留原来的文件编号;各文件使用部门/人员应列出文件一览表,由办公室在使用文件上盖“受控本”章,以便作废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