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PAC会议PAC执行委员会会议、多边承认协议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各工作组会议于1997年1年15~17日在南非举行,来自澳大利亚一新西兰JAS-ANZ、日本JAB、中国CNACR和国际独立认证咨询组织IIOC的4名PAC执委,以及来自澳一新JAS-ANZ、日本JAB、中国CNACR、韩国KAB、马来西亚DSM、菲律宾PSB、中国
台北BCIQ和
香港HOKLAS的代表分别参加了PAC3个工作组的会议。 PAC的3个工作组与IAF3个工作组相对应。本次各工作组会议主要是研究IAF会议即将讨论的相关会议
iso三体系认证,提出PAC的技术意见和建议。本次PAC执委会会议和多边承认协议管理委员会会议重点研究PAC同行评审的组织准备以及与IAF协调实施的问题。 会议再次确认:PAC成员机构同时申请IAF和PAC同行评审,由IAF和PAC组成联合评审组实施评审;PAC成员机构接受同行评审过程中,一次评审,分别出具IAF和PAC两份评审报告,并由IAF多边承认协议管理委员会和PAC多边承认协议管理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最终决定这些认可机构同时加入IAF多边承认协议和PAC多边承认协议的资格。 (六)IAF国际同行评审组完成对中国CNACR的现场评审1997年4月26日至5月3日,IAF(国际认可论坛)/MLA(多边承认协议)国际同行评审组按计划对CNACR(中国质量体系
认证咨询机构单位认可委员会)实施全面评审,取得了比较圆满的结果。 同行评审组现场评审总体结论:(1)IAF评审组得到了CNACR较高管理者和职员的很好合作,CNACR向评审组提供了评审过程所需的全部iso三
体系认证和信息。 (2)CNACR的质量体系在质量手册和支持性程序iso三体系认证中加以描述,满足ISO/IEC指南61的要求。 CNACR的质量体系通过iso三体系认证得到了很好的规定,并具有可以验证的运行记录。(3)通过对CNACR两个已获认可机构的认可评审(年度监督)过程的验证,表明CNACR评审员具有专业水准和能力。 (4)IAF评审组认为,CNACR已经按IS0/IEC指南61的要求实施了有效的质量体系。 (5)CNACR具有组织良好的认可制度和结构,能够提供可靠、满意、公正和独立的认可服务。本次国际同行评审活动由IAF多边承认协议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依据的条件是:ISO/IEC指南61《认证咨询机构评审和认可的基本要求》(1996)、ISO/IEC指南62《质量体系认证咨询机构基本要求》(1996)以及IAF的相应实施指南等有关质量体系认证咨询和认可的最新国际准则。 开展国际同行评审,签订国际多边承认协议,将有利于进一步实现有关单位质量体系认证咨询证书取得广泛国际承认的目标,从而对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产生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