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江酱江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公司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在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公司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公司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增强员工自我保护及安全意识,防止各类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